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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作品
註冊須知
一、 註冊資格:符合公共出借權補償酬金補助資格如下: 1. 申請人須為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本國人(自然人)、或是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之法人或民間團體(具有統一編號);外國人、已故者、已解散之法人或民間團體,以及政府機關(構)與公立學校不可申請。 2. 須為本計畫適用著作的創作者或出版者。其中創作者因著作類型不同而包含:作(著)者、繪本之繪者、編著者、改編(寫)者、口述、撰稿、採訪、紀錄等。 二、 註冊身份類型:本平臺註冊之身份類型分為4種,如同時兼具創作者及出版者身份,請優先以出版者身份進行註冊。 1. 個人創作者: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本國人(自然人)。 2. 個人出版者:本計畫之個人出版者專指以自然人身分出版著作、未有正式立案之工作室、不具統一編號之個人出版者。 註:若為正式立案之個人工作室或獨立出版業者(具備統一編號),則視為公司/團體出版者,請以公司/團體出版者身份註冊。 3. 公司/團體創作者(不具出版者身份):依我國法令立案之法人或民間團體(具有統一編號),以公司團體名義創作著作。 4. 公司/團體出版者:依我國法令立案之法人或民間團體(具有統一編號),以公司團體名義出版著作,即一般市面上常見之出版業者。 三、 註冊時間及註冊方式:本平臺於計畫試辦期間皆開放使用者註冊帳號,註冊方式說明如下: 1. 出版者註冊及代創作者註冊:出版者以公司統一編號註冊完畢後,可代理旗下創作者進行註冊(須取得創作者委託)。註冊後即可整理欲登記之著作清單,然須至線上申請第1階段(試辦期間每年2/1-6/30)內方能提送申請。 註:個人創作者、在其他出版者有出版著作之個人出版者或公司/團體創作者(不具出版者身份),可在此階段以委託方式,請出版業者代為註冊並提送申請。如未有出版者可委託,或因故不欲委託出版者,再於第2階段自行註冊及登記。 2. 創作者自行註冊或委託出版者註冊(不具統一編號的個人出版者或不具出版者身份的團體創作者皆可委託出版者註冊):創作者可委託出版者進行代註冊(簽署委託書並提供個人資料予出版者即可),若因故不欲委託,亦可自行註冊;本系統採實名制註冊登記,每位自然人僅可以身分證字號註冊單一帳號,若原已委託出版者註冊,可使用「忘記密碼」方式,取回帳號後自行登入整理登記著作清單,並於第2階段(試辦期間每年7/1至8/31)提送申請補償酬金。 四、 身分驗證:確認申請身份及辦理階段後,須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或憑證進行身分驗證: 1. 個人創作者、個人出版者(不具統一編號)及公司/團體創作者(不具出版者身份): (1) 委託出版者代註冊者,可簽署「創作者委託暨切結書」後委由該出版者代理註冊及登記即可,惟不同出版者須分別簽署切結書委託之。 (2) 自行註冊者:於系統註冊完成後,可選擇以自然人憑證(若為團體作者則用工商憑證)進行線上驗證,或上傳「切結書(個人)/(團體)」(內含身分證影本/設立證明及簽章用印),等待管理員驗證。 2. 公司/團體出版者: 以公司統一編號註冊完畢後,可使用工商憑證進行線上驗證,或於系統中上傳「切結書(公司/團體)」(內含公司/團體設立證明及用印),等待管理員驗證。 五、審核及開通時程: 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單位憑證驗證身分,線上驗證後即開通帳號。如以上傳「切結書」方式驗證者,審核流程需1-3個工作天(如遇年假、例假日或休館日順延),依申請順序由專人審核辦理,如註冊量大逾3日者將另行通知,開通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 六、 如有相關註冊問題,請洽詢服務電話04-22639030。 七、 註冊前請詳細閱讀本平臺「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聲明」 「公共出借權登記系統暨管理平臺」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聲明 一、 蒐集之目的 本平臺為辦理「國立公共圖書館試辦『公共出借權』計畫」相關業務,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其目的依據法務部頒布之 「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為 146 圖書館、出版品管理。 二、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本平臺因執行業務蒐集臺端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地址、金融機構帳戶等,其類別依據「個資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為 C001 辨識個人者、C002辨識財物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 期間:自在本平臺註冊之日起至註冊目的消失為止。 (二) 地區:中華民國。 (三) 對象:「公共出借權登記系統暨管理平臺」管理單位。 (四) 方式:本平臺利用臺端個人資料於蒐集目的宣告之業務執行,包括因業務執行所必須之各項聯繫與通知,及發放公共出借權補償酬金。 四、 臺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臺端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平臺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提供臺端相關服務。 五、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臺端得以書面或致電本平臺管理者,就本平臺保有臺端之個人資料行使下列權利: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 (五)請求刪除。但本平臺依個資法之規定,保有準駁該申請之權。 六、 若有上述需求,請與本平臺管理者聯繫,於填妥個人資料權利行使申請書後,本平臺將依法進行回覆。本平臺個人資料保護申訴窗口為電話:04-2262-5100分機1402,電子郵件:cat@nlpi.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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