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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公共出借權登記系統暨管理平臺」介紹及操作課程
壹、課程簡介 本課程旨在說明公共出借權補償酬金之申請流程,以及PLR登記系統暨管理平臺使用說明,透過電腦實機操作,使用者可查詢適用著作範圍、註冊帳號並管理著作清單。 貳、主辦暨執行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文化部。 二、執行單位: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臺灣圖書館。 三、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資訊學研究所。 參、報名對象與方式 一、對象:出版者 、創作者 二、方式:請於報名系統選擇場次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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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公共圖書館試辦「公共出借權」
教育部與文化部於12月31日舉行試辦「公共出借權」記者會,宣告試辦期間自109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公共出借權」(Public Lending Right,PLR)為政府與圖書館共同合作的制度,民眾向圖書館借閱書籍,由政府補貼作者與出版社。該制度起源於西元1940年北歐國家,最早由丹麥於1946年實行。行政院蘇院長於108年4月25日與全國中小企業總會談話會議表示,為了給予著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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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著作範圍
本計畫的適用著作範圍須同時符合以下幾點要素,方可申請補償酬金;個人出版之圖書如符合以下幾點要素,亦可申請,說明如下: 1.圖書的創作者須至少一人為本國人或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或民間團體。且該創作者/團體需於受理登記公告期間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有效之設立營運證明(如創作者皆已過世或該團體已解散者,其著作不納入適用著作範圍,亦不可申請補償酬金)。 2.該書須有ISBN(國際標準書號),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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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對象資格
公共出借權補償酬金之發放對象資格如下: 1.申請人須為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本國人(自然人)、或是依我國法令立案之法人或民間團體(具有統一編號);外國人、已故者、已解散之法人或民間團體,以及政府機關(構)與公立學校不可申請。 2.發放對象為本計畫適用著作之創作者與出版者,且須於圖書版權頁有所登載。其中創作者包含作(著)者、繪本之繪者、編著者、改編(寫)者、口述、撰稿、採訪、紀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