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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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6:臨櫃辦理跟郵寄送件申請文件要寄送至何處?
A: 1. 臨櫃辦理:請於公告受理期間至以下館所現場辦理(僅受理個人/個人出版者及不具出版者身份之團體創作者): (1) 臺北:國立臺灣圖書館「235066 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 」 (2) 臺中: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402011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100號」 2. 郵寄送件:以郵寄方式申請補助者,應先於計畫網站上或試辦館現場索取申請文件,填寫備妥後,將申請資料掛號郵寄至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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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0:個人資料中的銀行代碼一定要填寫7碼嗎?不能填寫3碼嗎?我不知道我的銀行分行號碼,要怎麼查詢?
A:本計畫匯款方式係委託臺灣銀行以批次匯款方式,依臺灣銀行規定,匯款銀行帳戶的代碼一定要填寫7碼(含分行號碼)銀行代碼,不能3碼。故請查詢確認您的分行號後正確填寫,如於本系統中單筆建置個人資料時,可直接再資料欄位選取及檢索您的分行代號,畫面如下: 若您是出版者,欲以批次方式匯入創作者資料,亦請創作者正確提供匯款帳戶給您(包含7碼銀行代碼),以下提供查詢分行號碼管道供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銀行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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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0:為什麼我每次下載的可登記書單數量都不一樣?
A:目前系統設計,已放入暫存清單的可登記書目,雖在搜尋時可以看到,但下載後的「全部可登記書目」檔案中,將不會重複出現,僅會出現暫存清單之外的可登記書目,以避免重複放入暫存清單或重複提送登記;故每次下載之「全部可登記書目」,將會因帳號中的暫存清單數量而有不同。 範例: 登入後搜尋出版者「親子天下」,頁面顯示306筆資料,此時直接下載「全部可登記書目」,excel檔中同為306筆資料;稍後出版者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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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4:我是出版者要登記一本書,這本書的作者有2人,1人已過世、1人無法聯絡(該作者還在世只是聯絡不上),我要怎麼登記呢?作者人數要登記1人還是2人呢?
A:出版者於系統登記時,首先須確認該書為適用著作,亦即確認該書至少有一位創作者為本國人且在世。此外,登記該書時,須填寫此書之原始創作者人數,無論該創作者是過世者、外國人或無法取得聯繫者,只要其為該書的重要貢獻者,且於版權頁上有刊載、符合本計畫的創作者類型(著者、繪本之繪者、編著者、改編(寫)者、口述、撰稿、採訪、紀錄等),則應計入創作者人數。 故若該書創作者有2人且皆符合上述要件,即使1人已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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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5:我是出版者要登記某本書,系統登記作者的欄位有分「創作者有委託」跟「創作者無委託」,有什麼差別?要怎麼填寫?
A:本計畫之補償酬金申請方式主要為出版者代創作者註冊及登記制(代登記制度),故創作者可委託出版者註冊帳號,並登記其在該出版社出版之著作。出版者作業前,須先取得創作者的委託書,此類有委託出版者的創作者即為「創作者有委託」,出版者取得委託書後,可幫該創作者註冊帳號及登記著作,於登記時,將該創作者填入「創作者有委託」此欄位中即完成代登記(註:本系統以創作者身分證字號建立帳號,故填寫時,出版者須輸入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