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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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1:我是出版者,我看到系統的可登記書單中,有一本書作者全都過世了,我還可以申請這本書的補償酬金嗎?
A:系統的可登記書單(初步篩選書單)為系統自動比對產生,並非一定可領取補償酬金,仍須經過審核方能確定是否符合請領資格;故出版社須依據本計畫的適用著作範圍以及發放對象資格來辦定此書是否能申請補償酬金。本計畫之適用著作範圍為:圖書的創作者須至少一人為本國人或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或民間團體,且該創作者/團體需於受理登記公告期間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有效之設立營運證明。亦即,該書至少要有一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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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2:我們出版社出版的雜誌/文集,可以申請補償酬金嗎?它的創作者如何認定,主編是創作者嗎?
A:雜誌/文集如符合本計畫之適用著作範圍,亦即至少有一位創作者為本國人且仍在世、該著作有ISBN、在臺灣出版,被試辦館所收藏且有借閱紀錄,即可申請補償酬金。然所登記創作者原則上應以版權頁上有刊載之八大類作者為原則,包含:(著)者、繪本之繪者、 編著者、改編(寫)者、口述、撰稿、採訪、紀錄等。 文集類著作若版權頁未明列全數創作者時,申請者可另行提供內容文章中具備創作者姓名之頁面作為證明文件以供審核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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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3:社區大學所出版之出版品是否可申請補償酬金?
A:因社區大學並非政府機關,亦非公立學校,僅是受政府委託成立,視為非營利機構,故社區大學所出版之出版品可以申請補償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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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4:若出版品和公眾人物合作出版,即合約是與經紀公司簽屬,但版權頁作者為該公眾人物名字,是否可將補償酬金發給其經紀公司?
A:本制度與作者出版者之相關出版合約無關,補償酬金亦非個人演藝活動所得,故與經紀合約亦無關;酬金發放對象為版權頁中所列之創作者,補償酬金領取帳戶必須為與該創作者真實姓名相符之本國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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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5:若出版品之版權為出版社買斷,是否仍需給予原創作者補償酬金?
A:本制度與出版合約並無關聯,僅以版權頁所標註之創作者、出版者為依據,故版權合約形式不影響補償酬金之計算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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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6:若出版品之外國作者領有永久居留證,是否可視同本國籍並領取補償酬金?
A:現行階段僅開放領有「身分證」之本國創作者領取補償酬金,持有永久居留證不符合資格,未來如擴大實施,將再評估是否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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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7:有關筆名跟真實姓名對照,如果一個作者不只一個筆名,是否需要舉證?
A:出版者在進行代註冊時,所填寫的資料即包含創作者的真實資料和筆名等,且出版者對所提供資料有審核之責,出版者於蒐集創作者委託暨切結書之同時,應請創作者提供齊全且真實之資料,以利於系統中確實填寫。若系統中已有其他出版者為該作者註冊帳號,卻未填寫該作者所有筆名時,出版者可於自己與作者之委託書上加註作者其他筆名,以利試辦館方查證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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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8:該書的版權期限到期後,出版社是否還能登記此本著作,是否有權於系統中維護相關資料?是否會影響到後續補償酬金的發放?
A:本制度與出版合約並無關聯,僅以版權頁所列之創作者、出版者為判斷標準,故版權合約之形式與期限後並不影響補償酬金之計算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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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9:該書的版權轉移或版次更迭後,所累積的借閱次數及補償酬金如何計算?
A:視試辦館實際收藏之館藏為主,同創作者、同出版者且同ISBN之圖書,其借閱次數將會累積計算,若該著作因版權轉移或版次更迭而有不同出版者或不同ISBN版本,且該版本試辦館亦有收藏,將會視為不同書目,另行累積次數及計算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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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0:為何比例為創作者為70%,出版者為30%?
A:此比例是由文化部依據其進行之相關研究研議後決定,其研究資料顯示有實施公共出借權的國家中僅有9個國家有納入出版者,這9個國家中創作者與出版者比例分別為7:3與8:2,考量國情後,文化部選擇7:3比例做為本次制度的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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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1:若出版社於試辦期間並未登記或有所缺漏,是否會對於正式施行後造成影響?
A:試辦階段如未登記,將無法領取試辦階段之補償酬金,亦無法回溯。若出版者係於正式施行後進行註冊與登記,則可申請正式施行後之補償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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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2:若本年度未進行登記,這本書的補償酬金會累計至下一年度嗎?
A:不會,本計畫之補償酬金為一年度登記一次並進行結算,申請者須於當年度有登記才會計算補償酬金,若是於下年度登記,僅能領取下一年度之補償酬金,無法回溯。惟登記後,若當年度補償酬金不滿新臺幣30元者,將累計至下一年度達30元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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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3:若出版社在第1階段並未註冊跟登記,而第2階段創作者登記該著作之後,出版者是否也可以領相應的30%補償酬金?
A:不能。本試辦計畫僅開放出版者代理作者註冊與登記,並未開放創作者代理出版者,創作者僅能登記並申請個人之補償酬金。故若出版社未在第1階段期限內登記,不論後續創作者登記申請與否,皆無法獲得30%的補償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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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4:是否會有針對故意重複借閱,以提高借閱量的不當方式之防護機制?
A:系統會針對異常狀況(如密集重複借閱)進行排除,以防止有心人士濫用本補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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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5:作者如何得知出版社是否有協助代註冊或代登記?
A:除自行向出版者確認外,創作者可於每年第2階段作者自行登記開放受理後,使用自己的身份證帳號查詢是否已註冊成功(若是團體作者請以統一編號或立案許可字號查詢),並可透過「忘記密碼」功能登入帳號,系統將發送變更密碼資訊至您當時提供給出版者代註冊的聯絡Email,請至Email點選變更密碼後,即可重設密碼後登入您的帳號。若當時出版者未填寫您的Email或Email填寫錯誤,請去電試辦館請管理員協助查詢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