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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 更新日期:2021/09/14

Q49:我們出版社出版的部分書籍,版權頁中沒有符合試辦計畫所訂的創作者類型,這樣出版社還可以申請補償酬金嗎?

A:依據試辦公共出借權實施計畫,創作者包含版權頁所登載作(著)者、繪本之繪者、編著者、改編(寫)者、口述、撰稿、採訪、紀錄等。如版權頁中無上述類型之創作者,試辦館將進行個案審核,原則上將依據版權頁,並參考出版者實際所登記之創作者,審核該登記作者是否可符合計畫之8大類創作者性質。例如:故事提供者可視為口述者、文字整理者可視為改編者。若無法認定者,將提送本計畫工作處理小組進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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