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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 更新日期:2021/09/14

Q28:申請者於110年已經申請過的書目、填寫的資料,111年時會用什麼方式讓申請者確認?

A:申請者於110年已登記之書目資料及提供之文件,不需再重複填寫提供。系統將保留此些資料在下一年度之暫存清單中,待下一年度借閱資料(初步篩選清單)更新後,此暫存清單亦會更新為最新的借閱次數。

例如111年2月1日起,試辦館將公布110年借閱之初步篩選清單(系統借閱次數也會更新),申請者登入系統後,暫存清單會有前一年度申請過的資料且已更新借閱次數,申請者查詢111年度初步篩選書單後,如發現有新增的可登記清單,可再加入至暫存清單中並附上相關資料,一起送出審查即可。惟申請者送出登記前,仍須確認新年度清單中,該著作是否仍屬適用著作範圍,亦即此些著作之創作者仍在世/未解散/且有借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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