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 更新日期:2023/04/10
Q19:我是公司/團體出版者,許多出版的圖書中,是以出版社編輯部名義作為作者(例如:XXX編輯群),我要如何註冊與登記?
A:以出版者旗下的編輯部名義所出版及創作,且版權頁上之著者亦載明為該出版者編輯部者,此書之創作者即為出版者,補償酬金發放對象亦為出版者,不須另外代註冊。請以出版者的統一編號作為帳號,並於註冊資料中的「創作名稱(筆名)」欄位,確實填寫出版著作時所用的團體名稱/筆名(須與版權頁一致),例如XXX編輯部、XXX專案小組…等,以利審核(註:補償酬金則會發放至出版者帳戶,而非分別發放至編輯群中的個人帳戶)。進行著作登記時,請在「作者有委託」欄位填入公司名稱(以公司統一編號查詢後代入),若是批次登記作業,則在批次匯入的excel表格「作者有委託」欄位中,填入公司統一編號。
(註:依據110年本計畫第一次工作處理小組會議決議, 若該書版權頁上載明的著者是編輯部成員個人,而非出版者編輯部名稱,則將依版權頁核定本書之創作者為編輯部成員個人(而非出版者),故出版者登記時須依版權頁確實登記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