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 更新日期:2023/04/10
Q14:我是團體作者,註冊和登記時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
1.線上申請:
(1)於第1階段 (計畫期間每年2月1日至6月30日)中,不具備出版者身份之團體創作者,可委由出版者代為註冊及登記著作,請提供正確之公司團體資訊予出版者,並簽署「創作者委託暨切結書」(下載處),由出版者代理註冊及登記即可。若為具備出版者身份之團體作者,請直接以公司/團體出版者身份進行註冊與登記著作。
(註:系統中之註冊功能全年開放,作者可隨時進行註冊,或委由出版者代註冊個人帳號,然登記著作/申請補償酬金則分為2階段,出版者及作者須分階段送件申請補償酬金。)
(2)若於第1階段未有出版者可委託代辦,或於第1階段委託後仍有其他著作想補充登記者,可於第2階段(計畫期間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自行至「公共出借權登記系統暨管理平臺」(https://plr.nlpi.edu.tw)註冊或登入帳號後進行著作登記,並於系統中上傳所須文件,如下:
- 切結書(公司/團體) :於系統註冊完成後,請簽署本切結書並上傳至系統(內含公司/團體設立證明、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及用印),方完成驗證程序,如以工商憑證進行線上驗證者,則免附本切結書。(但仍先上傳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後方能以工商憑證進行驗證)
- 登記作品之版權頁影本:線上登記著作後,須上傳包含創作者姓名、ISBN、可供審查者辨識之圖書版權頁,以利審核,若該著作包含集數較多,可上傳其中一集資訊最完整之版權頁代表即可(亦可全附,然全附者請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2.現場辦理及郵寄寄送:於公告期間內,創作者請準備以下資料至現場櫃檯辦理,或將資料郵寄送至指定館所:
- 「申請人資料表」
- 「切結書(公司/團體)」(內含公司/團體設立證明、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及用印)
- 「登記著作清單」
- 登記著作之版權頁影本(範例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