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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 更新日期:2023/05/05

Q12:我是個人作者,註冊和登記時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

1.線上申請

(1)於第1階段 (計畫期間每年21日至630)中,個人創作者可委由出版者代為註冊及登記著作,請提供正確之個人資訊予出版社,並簽署「創作者委託暨切結書」,由出版者代理註冊及登記即可,惟不同出版者須分別簽署切結書委託之。(註:系統中之註冊功能全年開放,作者可隨時委託出版者進行代註冊,然登記著作/申請補償酬金則分為2階段,出版者須在第1階段時間內方能送件申請)

(2)若於第1階段未有出版者可委託代辦,或於第1階段委託後仍有其他作品想補充登記者,可於第2階段(計畫期間每年7月1日至8月30日)自行至「公共出借權登記系統暨管理平臺」(https://plr.nlpi.edu.tw)註冊或登入帳號後進行著作登記,並於系統中上傳所須文件,如下:

  1. 切結書(個人) :於系統註冊完成後,請簽署本切結書並上傳至系統(切結書內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方完成驗證程序,如以自然人憑證進行線上驗證者,則免附本切結書
  2. 登記作品之版權頁影本(範例圖片):線上登記著作後,須上傳包含創作者姓名、ISBN、可供審查者辨識之圖書版權頁,以利審核,若該著作包含集數較多,可上傳其中一集資訊最完整之版權頁代表即可(亦可全附,然全附者請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2.現場辦理及郵寄:計畫期間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準備以下資料至國臺圖(臺北)或國資圖(臺中)櫃檯辦理,或將資料備妥後郵寄送至國資圖。

  1. 「申請人資料表」
  2. 「切結書(個人)(內含身分證影本及用印)
  3. 「登記作品清單」
  4. 登記作品之版權頁影本(範例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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