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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0/08/26
適用著作範圍

1.圖書的創作者須至少一人為本國人或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或民間團體。且該創作者/團體需於受理登記公告期間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有效之設立營運證明(如創作者皆已過世或該團體已解散者,其著作不納入適用著作範圍,亦不可申請補償酬金)。
2.該書須有ISBN(國際標準書號),若無該書號則不受理。
3.須為紙本圖書,圖書之語言及內容主題不限。
4.須為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或國立臺灣圖書館之館藏,且於計畫期間(109/1/1日起至111/12/31)有借閱紀錄。